为切实加强巴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管理水平,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巴城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整治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规范时间:2016年11月1日起。
二、整治规范区域:巴城城区内。
三、整治规范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
(一)城区内所有机动车乱停、乱行、乱鸣笛、随意调头、随意超车、随意压线、随意向车窗外抛物等“三乱四随意”违法行为的;
(二)电动两轮、三轮车不按规定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的;
(三)两、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在车道右侧行驶的;
(四)汽车、摩托车非法竞逐、竞驶产生噪音扰民的;
(五)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上路行驶的;
(六)货运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城区行驶及上下货物的。
凡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规范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宣传教育和温馨提示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