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腾挪公共停车空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市容环境面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城区内长期占道停放未使用、无人管理、车身破旧、接近报废或已经报废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各类小轿车、皮卡车
二、整治范围: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符合“僵尸车”特征,属于整治对象和整治范围内的车主、驾驶员或管理人,必须在2016年10月26日前将车辆自行驶离。
(二)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移离的车辆,将采取措施强制进行拖离。被强制拖离的车辆,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在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领,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予以报废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12319 110
特此通告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