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公安(分)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60号)要求:“各地要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上述人员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户籍迁移,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凡农业户口类别人员被招录聘为上述人员的,一律督促其按规定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近期,省厅会同省委编办对全省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发现我市尚有9854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要求及时督促其入城落户。为认真做好此次清理督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城落户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理督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城落户工作,既是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有效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人户分离问题、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大举措,还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队伍管理、防止行政事业人员不当争利杜绝腐败的重大举措。市公安局成立以罗凤林副局长为组长,治安支队长王正周任副组长,治安支队其他班子成员及户政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区)公安(分)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领导包单位、包任务的工作机制,解决好与其他单位协调落实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辖区负责,主动协调。此次清理实行辖区负责制,按属地管理落实进城落户责任,要迅速将任务分解到辖区派出所,其中涉及市级单位的行政事业人员,治安支队协助巴州区公安分局发函督促落实。同时,此次清理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要注意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两不误。对照下发的人员名单,既要以公函形式与相关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联系,也要由领导带队主动上门与相关单位人事管理人员衔接,或者以县区政府办的名义召集相关单位推进落实,注意争取相关单位人事部门的大力支持。还可根据人员名单,通过“一标三实”等系统查询电话号码,主动与相关人员联系,发放催办通知单,通知其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入城落户,逾期未办理的,可暂行冻结本人及同户人员户口。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还可利用移动警务车到相关单位收集资料、办理迁移手续、重新打印户口本、办理居民身份证等。
三、明确要求,按时完成。此次清理全市有9854人需入城落户,其中巴州区1500人,恩阳区1288人,经开区36人,通江县1869人,南江县2732人,平昌县2429人,务必在9月底前100%完成入城落户。各县(区)公安(分)局要将已完成的入城落户人员名单每旬通过文件交换系统上报市局治安支队。市局将每月排名通报各县(区)公安(分)局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将现场督促整改。对个别行政事业人员不愿配合公安机关入城落户的,要及时将其名单报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建议取消其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或作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同时报告当地纪检部门作为违纪违规可疑人员予以重点掌握,确保此次清理督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巴中市公安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