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巴中经开区J4-07-05地块(水映天街—数据小镇项目)和巴中市光荣院、巴中市救助站项目用地性质调整方案〉的请示》(巴自然资规〔2024〕2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中经开区J4-07-05地块(水映天街—数据小镇项目)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巴中市光荣院、巴中市救助站项目用地性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严格按照审定《方案》中的用地性质、规模范围和开发强度等指标进行项目工程设计,设计方案中一并编制交通和环境影响评价。
三、《方案》中未涉及内容应按《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
四、你局应加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用地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