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复〈巴中市恩阳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8-17地块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巴自然资规〔2026〕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中市恩阳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8-17地块局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严格落实《调整方案》确定的用地性质、规划指标等内容,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开发强度,各项建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调整方案》中未涉及内容应按《巴中市恩阳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实施,开发建设前按要求完成相关评估论证工作。
四、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对该地块及周边建设用地、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保障区域供电稳定,推动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