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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统筹城乡改革 加快发展山区现代农业的意见

2014/03/12 8.3k 阅读 84 点赞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深化改革主题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山区现代农业主线,按照“三三六六”(三个聚集、三项改革、六个统筹、六大扶贫工程)发展思路,完善农业发展支撑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农村繁荣和谐稳定,努力开创我市农业农村新局面。

  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加强新型城镇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市、县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四级城镇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绿色城市建设计划,加强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城市拓展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快建设省级试点镇,着力打造重点镇,因地制宜建设一般集镇,促进小城镇集约发展。积极稳妥实施乡改镇,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区设立街道办事处,着力夯实城镇社区基础。

  (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优化城乡校点布局,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条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乡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化运行机制,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扩面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

  (三)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和支持我市有稳定收入的农村居民异地市民化。全面放开市内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登记为城镇居民。加快中心村、聚居点建设,推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确保2014年全市城镇化率提高2.2个百分点。

  二、着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加快推进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及粮油高产创建、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工程,努力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

  (五)发展壮大山区特色农业。以创建省级“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市”为抓手,推进现代农业、畜牧业等重点县(区)和林业经济强市建设。把握山地特征,突出生态优势,按照长中短结合、农工贸互融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长藤结瓜”园区布局模式,连片规模建设核桃、茶叶“双百”工程,加快发展巴药、果蔬、食用菌,巩固生猪、家禽基础,突出牛羊优势,壮大珍稀林木、工业原料林及林下种养业。积极拓展农业新业态,大力开发休闲山地运动、生态观光、度假娱乐、民俗体验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六)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重点打造以核桃、茶叶、食用菌、粮油、肉食品、果蔬等加工为主的食品饮料业,以中药材提取物为主的现代中药业,以竹木精深加工为主的新型建材业,促进农产品综合加工利用,不断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七)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引进培育现代流通企业,大力发展连锁、专卖、电子商务、会员制销售等现代营销业,支持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完善农产品专业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巴州区秦巴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恩阳区巴药集散中心和通江、南江、平昌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及通江、南江茶叶基地交易市场。支持企业建立“巴食巴适”旗舰店和直销店(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创办产销合作社,开办城镇直销店铺,提升“新网工程”。支持邮政系统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

  (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年内引进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带动农户面达到55%以上。推行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集体经济组织持有或农民合作组织管理。

  (九)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实施“综合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三牌共建战略,着力抓好“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认证登记、证后监管和宣传推介,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提升农产品竞争力。重点打造“巴食巴适”、“巴药”等综合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米仓山”核桃区域公用品牌,及时推出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宣传运用“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品牌和土壤地球环境物理化学特征调查成果,引导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品牌农业、创建品牌产品。

  (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乡(镇)农产品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抓好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创建。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

  三、切实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十一)全面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细化完善农村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2014年,要按照各类产权的确权原则,率先在5个改革试点镇完成农村 “八权一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县(区)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尽可能确权确地,也可确权确股不确地。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在农村产权确权中遇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十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村确定流转信息员,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各县(区)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区域农村产权流转中心,实现市、县(区)、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联网运行、网上交易,力争实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网发布信息。加快组建县(区)产权评估、融资担保、股权信托等配套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的产权评估、交易和融资担保行为规范和操作流程,加快形成农村产权市场化定价机制。试点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公司化、股份化、证券化改革,探索农村用地“整村流转”、“先股后转”、“股份合作”、“土地银行”、“土地信托”等流转模式,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三)完善农村用地管理制度。争取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政策,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宅基地“建新退旧”政策,保障和规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长效机制。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设施农用地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返农的试点工作。建立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用地服务机制、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违法用地警示约谈机制。

  四、强化推进农业支撑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农业开放合作。坚持市场化取向,强化多层次多区域合作,鼓励和促进城市工商资本和在外人士返乡发展特色农产品种养业及加工流通服务业。坚持招大引强,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接,开发建设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看好、发展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注重成链招商、点对点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园招商、以商招商,深化友好城市和厅市合作关系,全面落实具体合作事项,提高农业开放合作实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展会平台和各种推介手段,大力拓展特色农产品市场。

  (十五)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深度挖掘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和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四大扶贫片区”等重大政策潜力,积极争取川陕苏区振兴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到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市、县(区)财政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设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经费,对土地规模流转进行奖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健全项目整合机制,规划统筹地点、地点统筹项目、项目统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聚合、放大和带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十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认真落实中央金融支农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县(区)及乡(镇)覆盖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服务,努力促进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切实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支持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法人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支持农民、农村小微企业参与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典当行等农村金融组织。加快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和股份制改造,探索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公司、农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认真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积极推动农村房屋保险,试点推广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十七)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大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步伐,确保红鱼洞水库2014年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加快黄石盘、青峪口、江家口等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加速推进二郎庙、天星桥、湾潭河、双桥等中型水库建设;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以小农水重点县、农用地治理、高标准农田、水土保持、安全饮水等项目实施为重点,新建10个万亩以上农业建设综合示范片,加快构建“池塘库田相通、路堰渠管配套、节灌排涝互补”的人水协调用水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的路网、田网、水网、电网。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区)建设工程,提升山区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实施巴河综合治理工程,促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完成防洪非工程措施水文监测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完善灾害防御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十八)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市、县(区)要将现代农业作为财政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进入,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业态的试验示范和应用推广工作。加强政府、科研院所、企业三方合作,以创建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政府“农业科研中心”为抓手,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对科研能力较强、综合成效明显的企业和基地,经过考核评审,政府授权授牌,给予科研立项和资金补助。加强地方优良品种保育扩繁工作,加快培育壮大南江黄羊、通江银耳、南江大叶茶、空山马铃薯、珍稀林木、青峪猪等特色种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强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科技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职业农民、农村职业经理人、农民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培训。

  (十九)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加大财政补助、税费优惠、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模式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二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并重,推进生态家园、生态村、生态乡(镇)等生态细胞建设,开展乡村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净化美化。加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积极实施水环境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维护农村河流、渠系、池塘、农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和修复功能。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集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置水平。推广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科学规划畜禽饲养区域,做到居住区与养殖区分离。培育发展循环农业,科学施肥,减少面源污染。

  五、深化提升巴山新居建设

  (二十一)扎实推进新居建设。按照省委关于“建好巴山新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业兴、家富、人和、村美”为目标,优化新居布局,加快新居建设。坚持“四靠近一均衡”(即靠近县城、集镇、产业园区和资源富集区,坚持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均衡发展),按照新建、改造、保护三种模式编制到村到户规划,做到全覆盖,分步实施,年内建设中心村22个、聚居点310个,优先解决危旧土坯房,配套规划建设农村廉租房,切实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问题。按照“规划引领、功能吸引、政策支持、群众主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建设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完善人居功能,注重经济实用,确保质量安全,体现地域风格。

  (二十二)强化新居发展支撑。坚持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的原则,结合区位特点、资源禀赋、文化特色等实际,科学定位新村类型和发展业态,依托新村建园区,依托业主建产业。按照“公路联网、设施配套、产业连片”思路,坚持成片式、组团式整乡(镇)整村推进,合理布局园区和新村,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产业支撑、服务支撑和生态支撑,促进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带动一片。

  (二十三)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探索完善新型农村社区的服务管理机制和基层治理方式,促进农村区域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关爱和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决策、公示、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民主管理和自我服务,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加强道德示范、文明引导,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提升居民素质。

  六、持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二十四)深入推进连片扶贫。按照统筹城乡、连片推进、精准实施、全域扶贫的要求,坚持以连片扶贫开发为突破、精准帮扶到户为基础,扎实推进“六大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资源整合机制,加大财政扶贫和行业扶贫投入,带动和促进农民主体、社会资源投入,实施综合性、立体式扶贫开发,推动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互进共促。全面完成15个片区连片开发建设任务,覆盖22个乡镇、203个行政村、26.49万人。

  (二十五)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实施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工作,实施扶贫与扶志(气)、扶智(力)“三结合”,落实具体责任和措施,确保扶贫到村到户。

  (二十六)加大社会扶贫力度。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定点扶贫的责任,健全“挂包帮”机制,坚持干部驻村帮扶,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三个一线”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渠道,增强定点扶贫实效。广泛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和“企业进村、工商助农”活动,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优惠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攻坚。

  七、建立健全“三农”工作机制

  (二十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统筹城乡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改革思维、法治思维、市场思维和攻坚思维,破解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各种难题,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十八)促进工作方式转变。切实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进现代农业的传统工作方式,从“抓现场”向“抓流通”转变,从“跑田坎”向“跑市场”转变,“反弹琵琶”,以工促农、以商促农、以旅促农、以文促农,切实强化农业招商引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市场拓展等工作,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十九)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扩权强镇”改革,促进管理下放、资源下移、服务下沉。建立健全各级职能部门、乡(镇)和村社干部重点工作责任机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开展农民学法用法活动,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和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强化“三农”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农民增收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负责制,确保201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 %。切实加强对山区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培育、“巴山新居”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扶贫攻坚和重大水利设施推进等“三农”重点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以培育优秀龙头企业为重点,突出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拓展等重要环节,对核桃、茶叶“双百工程”等主导产业发展悬奖攻关。健全财政性项目资金投入与工作推进业绩相挂钩的机制,整合农业、工业、商贸服务等各类产业资金投入,协调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优先确保用地、用电、用水及道路等生产要素保障,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加快发展。

  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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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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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