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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2020/06/21 8.2k 阅读 354 点赞
恩阳区人民政府: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0〕3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你区及时发布该批次《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并在被征地村组张贴公开。同时,尽快落实征地补偿实施单位,锁定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现状,并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二、认真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和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兑现好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落实好被拆迁户的安置还房,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落实工作。对被征地农民要按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供地的前提条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完成的,不得供地。

四、严格按规定做好供地和备案工作。在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后,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拟定供地方案并报备,及时组织项目供地,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要求做好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备案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