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巴中经开区文村坝片区和金融街组团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的请示》(巴自然资规〔2024〕1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中经开区文村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 《巴中经开区金融街组团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严格按照审定的《调整方案》中的用地性质、规模范围和开发强度等指标进行项目工程设计,设计方案中一并编制交通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的地勘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调整方案》中未涉及内容应按《巴中市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
四、你局应加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用地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