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中心医院南侧片区(停车楼)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请示》(巴自然资规〔2024〕1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审批市中心医院南侧片区(停车楼)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请示》(以下简称《规划条件》)。地块一(JN-E-06-02-01),净用地面积7849.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容积率≯1.2,建筑密度≯8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临南池南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9米,配建20%附属商业面积,车位配建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地块二(JN-E-06-02-02),净用地面积1182.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临南池南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9米,车位配建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条件》中的用地性质、规模范围和开发强度等指标进行项目工程设计,设计方案中一并编制交通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的地勘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规划条件》中未涉及内容应按《巴中市巴州区江南、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总体城市设计》实施。
四、你局应加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用地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