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南江县2024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府〔2024〕147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呈报的2024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县云顶镇元顶子茶场国有农用地共1.07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县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及位置。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