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巴州区公安分局将对全区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5月1日前,凡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购车发票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证明)的电动自行车都可办理入户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将开辟专门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
二、在2014年5月1日前,主动办理电动自行车入户登记的购买保险实行优惠,电动自行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都会依法获得保险赔偿。
三、公安交警部门对未按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入户登记的,将依法予以扣车并处罚。
巴州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非机动车登记注册办理地点: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咨询电话:0827—5268787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