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对我局(含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开展常规巡察,2021年1月22日反馈巡察意见。截至2021年6月18日,市委巡察反馈的3类12项36个问题除10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外,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健全完善35个制度机制。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推动。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其他班子成员和三个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4次党委(扩大)会、1次推进会、1次监督检查,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并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抓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局党委制定出台《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扛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各牵头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深刻剖析原因,务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三、对标对表,紧盯问题严整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建警理论武装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明确学习重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制定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环节学习计划安排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围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先后开展集中学习9次、交流研讨6次。二是健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印发《2021年度局直各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举办党务干部业务专题培训讲座,切实强化民警理论武装。三是拓展学习载体。结合政治、党史、忠诚、警示、英模“五项教育”,开展瞻仰红色遗迹、听红军故事、唱红色歌曲、看红色电影、讲红色党课活动;依托学习教育平台,开展学习讨论、廉政教育报告会、警示教育大会110余场次,邀请省、市党校专家为民警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民警学习教育参与率、合格率均达标。
(2)针对全面从严治警抓政治生态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出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构建公安大监督格局,落实“权力廉政风险清单”制度,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先后查处违纪违法7人,警营生态持续净化。二是强化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以案促改”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以案促改”暨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扎实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治、以案促管、以案促建。三是积极拓展爱警暖警渠道。积极对接市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为建立公安民警优抚金争取政策、资金。摸底调查民警家属就业、子女就学、夫妻团圆等方面需求情况,进一步完善爱警暖警措施。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3)针对督促积案清理处置和推动解决办案领域突出问题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积案清理处置攻坚。深入开展积案攻坚行动和取保候审案件清理行动,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八个一律”规定,持续深化全市公安机关案件网上办理质量巡查制度,强化办案质量监督。截至目前,共清理处理刑事积案3086件、行政积案3195件、取保候审超期122件。对接处警立案审查超期的,先后追责问责27个单位,通报批评19个单位,下发督察通知书32份,约谈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检查问责42人。二是强化办案领域问题整治。紧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部署要求,出台《全市公安机关逐利执法专项整治方案》《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部管理不规范、违反警纪警规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有效整治执法办案领域突出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书面诫勉12人。
(4)针对履行平安巴中创建职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从严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打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扒窃盗窃、黄赌毒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破刑事案件1377起,命案8起,电诈案件377件,抓获425人,全市电诈发案率同比下降10.5%。二是积极防控社会风险。全面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和严格管控,加大街面巡逻防控,落实公安特警、交警和武警联勤巡防机制,集中攻坚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44件,认定化解率达94%。
(5)针对落实“科技兴警”要求不力的问题。针对巴中城区部分“天眼”服务超期等问题,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升级扩容改造,目前该项目已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完成17类行业信息资源整合。
(6)针对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依托党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各区县公安(分)局落实“一村一辅警”提出具体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积极拓展“财政招聘一批、网格员兼职一批、村社干部代理一批”等方式,逐步解决“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警务助理”要求。有序推动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派出所机构总数缩减至76个,整体减幅63.1%。大力推动业务用房改建新建,已向上级部门预申报31个全市无房、危房公安派出所的新建、迁建或改建项目及市看守所搬迁项目。
(7)针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扫黑办、核查中心机构不撤、人员不散、保障不减。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一把手负责制,认真执行“一线双核”“一案三查”等工作要求,确保线索深挖彻查、破案攻坚打深打透。二是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和程序,加强线索分析研判,严把核查质效;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人保护措施,加强实名举报线索反馈。三是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及核查工作操作规程,不断优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提升正面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目前,正在全面开展近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及重点线索的核查倒查工作。四是加大线索研判和落地核查力度,强化追逃工作专人专班,全力开展追逃缉捕工作,目前4名黑恶逃犯已全部抓获。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8)针对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成立市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于2021年3月8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一步细化完善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把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9)针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建立健全“市局党委+市局机关部门+县区局党委+基层所队”四级管理体系,公开公示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警种部门班子成员+民辅警个人”任务清单,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对分管联系的警种部门班子成员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
(10)针对驻局纪检组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积极开展正风肃纪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2018年派驻以来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中通报的问题进行梳理,自查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情况。截至目前,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切实提升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质效。
5.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11)针对落实精文减会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考核。修订《关于落实精文减会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的通知》,大力倡导“五项新风”,将精文减会纳入《2021年度全市公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截至目前,市局发文数量同比减少62.1%,会议数量同比减少23%。二是规范流程。出台《市公安局公文流转办理规范》等相关文件,严格公文处理各环节工作责任,确保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三是严肃会纪。通过会场督查、视频巡查、黑榜通报等方式,有效整治会风会纪突出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发出通报1期,对相关部门挂黑榜通报,扣减年度目标绩效分值。
(12)针对教育整顿问题排查不深入的问题。市局党委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建强“一室八组一中心”工作专班,出台《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例会、情况反映、方案报备、信息报送、联络对接、责任追究等6项制度,结合公安队伍实际,制定“6+3+N” 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治理队伍顽瘴痼疾。
(13)针对民警日常行为违纪记分惩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修订《巴中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出台《关于落实民警日常违规记分结果运用的通知》,强化记分结果应用,先后对111名民辅警进行组织处理。同时,采取周巡查、月提示、季通报方式,强力推动记分惩戒作用发挥。目前,已发通报1期,通报问题4个,点名通报单位15个。
6.关于“执警为民意识不强,群众获得感不强、社会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14)针对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深化公安社会评价和营商环境“好差评”工作,出台《巴中市公安局“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分工方案》,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市公安局“马上办”66.13%、“网上办”100%、“最多跑一次”100%,均实现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
(15)针对为民服务态度较差的问题。以公安社会评价为载体,对窗口服务质量开展常态评价,截至目前,共发送短信34329条,收到有效评价8298条,满意率为99.33%,满意指数98.95,发督察通报4份,督察提示1份,整改窗口服务“不满意”62个。定期开展网上督察,发现问题线索36个,流转问题线索16个,电话提醒20人次,对23名责任人予以记分,问责追责22人。
(16)针对政务信息公开有差距的问题。一是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市局机构职能变更停留在2019年10月)的问题,经与集约化后台技术保障人员沟通联系后,此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内容和栏目不相符(民警违纪违法举报栏目登载的群众业务咨询等)的问题,因系统权限设置原因,市公安局只能按时回复来访信件和业务咨询,但不能将人民群众的来访信件等业务咨询事宜变更到其它栏目中。经请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该栏目已按照相关程序取消。三是针对依申请公开,但无法进入申请界面栏目形同虚设的问题,经联系集约化后台技术保障人员进行处理,该栏目已可正常进入。四是加强市局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使用开普云系统进行日常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7.关于“纪法意识淡薄,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7)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严肃政府采购工作纪律,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修订《巴中市公安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规范机关采购流程,确保应采尽采、该采必采。
(18)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落实较差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巴中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压紧压实报账审核审批责任制。修订《巴中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将账务规范、白条例支、大额借支等作为监督重点,加大警示警醒,严肃财经纪律。
(19)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组织工会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确保各项财经制度执行到位。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20)针对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等系列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制度规定,做到手续齐全、严格规范。
(21)针对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已全部整改退回。修订《巴中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质,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2)针对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违规兼职取酬已全部整改退回。组织警察协会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违规兼职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树牢“兼职不兼薪”理念,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9.关于“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23)针对履行业主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认真组织全体基建人员学习《政府招投标法》等系列制度规定,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出台《巴中市公安局基本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本建设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履行业主监督职责,不断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相关基础设施正在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
(24)针对落实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建责任任务清单,不断夯实党建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市局党委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党委班子成员先后10余次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先后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建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会,党建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25)针对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制定《市局机关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公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有力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制,并邀请省、市党建专家对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知识。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检查,每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26)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清理走过场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组织关系清理排查,将未转接组织关系的84名党员“清单式”落实到各党支部,全程跟踪督办。目前,已完成转接70人,余下14人中,其中,2人已离职,4人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其中1人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8人正在提请预备党员转正,待转正后完成转接。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党员档案管理,对前期党员档案缺失的进行清理,按党员档案补办程序予以调查核实,其中已补办入党志愿书5人,提交直工委审核4人。
11.关于“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27)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走过场的问题。对巡察反馈涉及的7个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中谈话,严格督促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内容、方式及任务,同时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纳入纳入全市公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从严规范落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8)针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对巡察反馈涉及的8个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中谈话提醒,严格督促整改。出台《2021年度局直各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明确3项活动和11个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质量,同时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纳入纳入全市公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从严规范落地落实主题党日活动。
(2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的问题。出台《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全面梳理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其中1名不合格党员已辞去公职,正督促其将组织关系转出;4名基本合格党员责成相关基层党组织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30)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市局党委专题组织学习选人用人相关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和任职试用期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职数预审制度,根据拟选拔任用的职位要求,对任职资格条件、人选产生范围以及推荐方式等充分听取意见,在动议环节严格把好任职资格审核关。三是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31)针对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档案管理条例》等,及时启动民警人事档案专审“回头看”工作,确保民警个人档案信息准确、规范。二是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干部任前审核关口。三是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32)针对在职干警经商办企业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处理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36人。
四、久久为功,巩固成果促发展
(一)坚持政治导向,持续深化政治建警。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揽,持续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坚持效果导向,持续深化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公安工作、队伍管理的重大契机,积极为营造平安稳定环境、服务保障巴中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贡献公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7—5338517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滨河路中段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