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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户籍办证大厅搬迁的通告

2024/04/10 1.4w 阅读 97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高为民服务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3日(周六)起,将原公安业务用房的户籍办证大厅搬迁至平昌县“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原大厅将不再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公新址:平昌县“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业务窗口(金宝大道四段11号)。

二、新址启用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四、业务受理范围:全县户籍审批业务、居民身份证办理(包括:临时身份证、异地居民身份证)、江阳派出所、同州派出所辖区户籍业务。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平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平昌县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温馨提示:为避免办事群众集中后,易造成人员拥挤和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请户籍在江阳、同州派出所以外的群众到就近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等相关业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