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巴中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2018—2020年)》已经四届市委第32次常委会议和四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巴中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两个带动”的意见》(川府发〔2012〕33号)精神,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增农民收入、实现同步全面小康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步推进小农户家庭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立足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机制创新,不断丰富农产品附加值内涵,全面提升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政策扶持,扩大龙头企业库容,着力打造一批行业领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统筹协调,加大与主导产业融合力度,实现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量质并升,助农增收成效显著,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健全完善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和具有市场开拓、科技开发、加工流通能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农业产业化集群,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实力,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紧紧围绕生态养殖、茶叶、核桃、巴药“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整合产业资源、品牌资源、人才资源,建立长效机制,从产业规划、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招商等各个环节,强力促进区域知名品牌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增强竞争优势,努力推进区域知名品牌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创新开发提高附加值。优化完善农产品品质,创新产品包装,开发一批文化旅游农产品。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强战略合作,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更新生产线、发展扩能新项目,实施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努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市场配置金融撬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宽信贷支农渠道,采取提供授信、创新金融产品、优化办理手续、建立信用体系等方式,努力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结算、流贷、银票等金融服务,针对县(区)产业集聚的基本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破解融资难题。
——分类培育因企施策。按照企业的发展现状、当前规模、未来趋势以及对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的带动效应,分类进行培育。
培育中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育措施,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底,力争实现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以上、超过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
2019年底,力争实现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以上、超过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以上。
2020年底,力争实现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以上、超过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以上。力争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5家以上,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0家以上。
三、培育重点
(一)培育产业示范基地。全面落实绿色农业发展七大行动布局规划,积极引导优势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突出发展生态养殖、核桃、茶叶、巴药等农业主导产业和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青峪猪、芦笋、木耳、花椒等区域特色产业,加快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高山富硒茶叶、优质核桃、道地巴药、南江黄羊、通江青峪猪、银耳、芦笋、青花椒、生态蔬菜、优质粮油等产业带建设,形成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基地,确保农产品加工原料有效供给。扶持龙头企业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自有核心产业基地,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粮油生产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支持专业示范村(社区)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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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建成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北部山区100万亩高山富硒茶产业带,以通江县、南江县为重点的120万亩高山区核桃产业带,以通江县、南江县北部山区为重点的100万只南江黄羊养殖区,恩阳北部山区10万亩芦笋种植园,平昌20万亩青花椒产业园,以平昌县、恩阳区、巴州区为主的南部山区5万亩池塘生态养殖等11条特色产业带和40万亩巴药集中优势产区。 种植基地:茶叶基地,罗村10万亩、龙虎山1.1万亩、秦巴茗兰6000亩、翰林茶业2000亩有机核心基地,金枝玉叶2万亩核心基地和10万亩产业带,西兴皇家山1500亩产业园。核桃基地,印山红0055新品种育苗基地1000亩、鑫旺果业5000亩、卓轮林业3万亩。巴药基地,卓轮林业3万亩、天宏生态农业10000亩。好彩头10万亩魔芋基地,安碧捷10万亩高山芦笋,绿颂米业5万亩种植基地,弘昌农业10000亩种植基地,江口醇酒业2000亩原材料基地,茂鑫农业2000亩蔬菜基地,精致现代农业5000亩森林康养基地,亨润农牧4000亩种植基地,双鑫生物1000亩巨菌草基地,恩阳现代农业2万亩果蔬基地,胡婆婆食品10000亩大豆和蔬菜基地,浩宇林业1万亩名木苗圃基地,日好集团福建蜜柚10000亩、食用菌基地10000亩,空山农业原种繁育基地,中泰果润5万亩猕猴桃基地,恒禾达农业1000亩水产基地,宏福怡农业2000亩花椒基地,玉鹿农业2000亩林下基地。 养殖基地:德建农牧10万只南江黄羊基地,温氏畜牧2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巴山牧业2万头青峪猪基地,恩阳现代农业5万只家禽和80万斤淡水鱼养殖基地,两江农业5000头生猪养殖基地,犁夫牧业1000头能繁母牛基地,三土农业10万只乌鸡养殖基地,恒禾达农业1000亩水产基地。 |
(二)支持企业生产扩能。鼓励企业开展横向关联产业拓展和纵向上下游产业融合,打造产业循环回路,引导资本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产业化产前和产后领域延伸,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度加工和终端产品,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走多层次加工转化增值路子,提增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设备,引进生产线和技术实施扩大再生产,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引导企业重点投向优质项目,提升现有生产能力和条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兴办鲜活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基地,提升初级农产品就地转化效率。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提升现有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进龙头企业开展粮油示范基地、特色经果标准化示范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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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新建项目:巴蜀白茶2座白茶加工厂和5条茶叶加工生产线,宏源农林核桃精深加工厂建设,鑫旺果业核桃加工厂建设,翰林茶叶厂房和2条生产线新建项目,通江县银耳有限责任公司微波干燥生产线及银耳产业园一、二期项目,安碧捷8万吨速冻芦笋液、5万吨浓缩鲜芦笋原汁、60亿粒芦笋胶囊或颗粒剂生产线建设,恩阳现代农业80万吨莲藕饮料厂项目,好彩头魔芋加工厂建设,塔基崧源水产项目投产,秦巴中药皂角加工基地投产,宏润畜产品厂房建设,天宏生态标准化母猪繁育圈舍、有机肥厂、畜禽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宇农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鹰歌酒业葡萄酒文化体验中心和300米葡萄观光长廊建设项目,犁夫牧业屠宰加工厂、优质牛肉食品加工厂建设,空山农业5万吨全粉生产线建设,中泰果润康养中心、农产品加工厂项目,欣旗食品厂房新建项目,宏福怡农业花椒精加工厂建设。 扩能项目:抓好科伦医药中药饮片生产线扩建,德建农牧生产厂房扩建项目,东阳食品加工车间扩建项目,天仙食品1000吨扩能项目,深山农业公司1000吨扩能项目,龙虎山茶厂5000平方米厂房改造项目,江口醇1.5万平方米厂房、车间扩建项目,小角楼白酒工业园和基酒基地建设,老廖家食品加工车间扩建项目,龙头食品万吨营养功能性挂面生产线扩能。 |
(三)强化企业现代管理。支持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龙头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民营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到2020年,力争2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上市融资,10—1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新三板、天府股交中心挂牌融资。支持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合资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通过行业兼并、重组等方式联合经营,发展成为大型龙头企业;引导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成长型龙头企业通过强化现代企业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市外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与市内龙头企业合作,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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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上市融资:推进好彩头主板上市。 挂牌融资:支持七彩林业到创业板挂牌,引导绿颂米业、龙头食品、农茂科技开展天府股交中心挂牌融资。 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东阳食品厂、全丰酒业、弘昌农业、秦巴中药、精致现代农业、胡婆婆食品、北牧集团、长赤翡翠米业、元顶子茶场、翰林茶叶、罗村茶叶、龙虎山茶厂、空山农业、小角楼酒业、朱氏食品、何大妈豆瓣厂、思千里食品、欧菜园食品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
(四)完善市场流通体系。稳步建立种养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全覆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市场体系。组织龙头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采购中心,发展连锁店、直销店等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西博会”“农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及商务考察活动,支持企业举办新产品发布会和订货会,促进产销对接。广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农厂对接”等农产品销售模式,构建从田园到餐桌到市场的无缝供给通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着力构建市有孵化园、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社区)有服务点的电商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淘宝特色中国巴中馆”“四川省巴中特色农业网站”等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创新营销方式,扩大营销渠道,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积极推进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市主城区冷链集散中心、县(区)冷链配送点、产地冷冻库及集配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建设区域性蔬菜、果品、畜产品等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外贸经营权,并简化审批手续,帮助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农产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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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持续组团参加西博会、农博会等产销会。 支持东阳食品、大巴山生态农业电商平台建设,跟进巴蜀白茶一线城市“三道生”白茶销售中心,锐嘉食品健康食品产加销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欣旗食品全国连锁店上线工作。 推进千方药业川东北中药材集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益雅农业冷藏物流基地项目,空山农业1万吨冷藏库项目,欧菜园食品冷冻库房项目。 加快实施川东北农产品交易中心、巴城果蔬交易市场、秦巴现代中医药产业园区等农产品交易流通项目,努力把巴中建成秦巴山区农产品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 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标准化示范基地规划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储藏保鲜冷库,促进农产品错峰上市、反季销售。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构建市有孵化园、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社区)有服务点的电商服务网络体系。 |
(五)培育农产品品牌。全面落实“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动战略,整合品牌资源,增强巴中农产品品牌拳头效应,集中力量做大做响“巴食巴适”公用品牌,积极推进“巴中云顶”地理标志注册工作,有序推动“罗村茶”“南江黄羊”等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 “巴中云顶”“秦巴云顶”“裕德源”等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巴中特色的“川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龙头企业品牌创建,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力争到2020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四川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巴中市知名商标50件以上,全市拥有省级名牌产品称号龙头企业达40家以上。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ISO)、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食品安全保证体系(HACCP)、植物生产环保计划(MPS)、森林认证(FSC)等认定工作,参与相关产业标准制定,力争到2020年,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龙头企业超过50家,努力把特色优势产品打造成有机无公害的拳头产品,加快把巴中建成全国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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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全力推进“巴中云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加快“罗村茶”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步伐,确保 “巴中云顶”“秦巴云顶”“裕德源”获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区域品牌:持续抓好“巴食巴适”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增强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巴中云顶”“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青峪猪”等代表性产业品牌建设,抓好通江银耳、巴山土猪、南江黄羊、南江大鲵、平昌青花椒、江口青鳙、恩阳芦笋、巴州大罗黄花、巴中柞蚕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认证。 行业品牌:持续抓好天岗银芽、天岗云雾、罗村茗眉、翰林茶、云顶茗兰、皇山雀舌、秦巴云顶、秦巴茗兰、笔峰蕊芽、三道生白茶、一口清、雪花、诺水大鲵等名牌创建工作。 抓好宏润畜产品欧盟标准认证,塔基崧源、中泰果润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
(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产品升级、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良等进行技术研发,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大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提高龙头企业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平台。支持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吸引和鼓励科研院所或科技人员以技术承包、入股、转让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合作经营,促进成果转化。在实施农业科技、技改贴息、高新技术等项目时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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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改造升级:重点推进绿颂米业新品开发和生产线改造,龙头食品万吨智能营养功能性挂面生产线升级改造,东阳食品生产线升级,普瑞制药国药准字号生产线投产,胡婆婆食品现代化封闭式食品生产线改造,红色恩阳银杏产业GMP生产车间升级,宏信生物技术改造项目,光泰科技创新中心技术升级,千方药业红曲重要饮片生产线引进。 技术研发:罗村茶业红茶、黑茶研发,巴蜀白茶新品种开发,“秦巴云顶”“雾中君子”新产品开发,印山红“0055”新品种核桃培育,宏源农林四川省核桃精深加工实验室项目,浩宇林业优良核桃品种选育,三强医药重要配方颗粒研发,巴山生态牧业青峪猪全产业链产品研发,龙头食品富硒茶叶面、芦笋面、山药面新品种研发,胡婆婆省级食品研发实验室建设,光泰科技先进生产工艺引进和新产品研发,巴山娃10个新品种研发,山霸王“银耳汤”“银耳降脂胶囊”研发推广,空山农业“空山3号”“空山8号”新品种研发,江口醇新产品研发,何大妈食品“口香豆瓣”系列产品研发,欣旗食品新产品研发。 持续抓好浩宇林业3项国家专利、4项省级科技成果申报,欣旗食品2项国家专利申报工作。 |
(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指导培训力度,培养一支理念新、眼界宽、懂管理、善经营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智力支持。聘请省内外专家教授建立龙头企业培训咨询专家团队,对支柱型龙头企业开展“一企一策”会诊咨询服务。选择有基础、有潜力的企业家到专业院校培训,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启迪思路、开阔视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办学,培养定向实用人才,力争2020年,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80%以上,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龙头企业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应优惠政策。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领头人、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业标准知识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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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推进“巴山优才计划”,每年引进一批专业技能型人才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任职挂职;每年培养一批精通企业管理、熟悉战略经营、善于市场运作的优秀农业企业家。 设立巴中农林科学研究院,力争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 做好返乡下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
四、培育培优措施
市本级主要对晋级提标、品牌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上市、风险防控等方面给予扶持。县(区)配套相应资金,对企业基地扩面、市场拓展、生产配套等方面给予扶持。不断建立健全财政奖补、税收减免、生产保障机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一)受益县(区)围绕新建茶叶、核桃、巴药和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青峪猪、巴山土鸡、芦笋、木耳、花椒等区域特色产业基地,着力围绕增加有效供给、产值增加额、促进产业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等方面所作的贡献,因地制宜出台奖补细则。
(二)受益县(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通过实体店或电商平台销售巴中产、巴中造农产品年销售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一定奖补。
(三)市财政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且参与脱贫攻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补助资金(首次评定年度兑现补助资金总额的70%,再次通过监测合格的,兑现剩下的30%)。同年度内,若该企业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按就高标准奖补。
(四)市财政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对制(修)定并发布国家(行业)涉农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六)对农业龙头企业提取的风险保障金在实际发生支出时,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业龙头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七)各担保机构对从事粮食生产和规模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
(八)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开展龙头企业存贷、应收账款、仓单等抵押和保单质押,土地附着物、产出物等抵押或质押贷款。对农业龙头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九)扩大农业保险承保范围,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将龙头企业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范围。
(十)市财政对首次在国内外市场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股份制改造完成、正式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回执、成功上市步骤,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补贴。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
(十一)市财政对龙头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行业领先的最新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并在本地成功实现转化且产生显著成效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财政补助。
(十二)支持采取“服务在产业园区、编制挂职能部门”方式为重点龙头企业引进专业人才,符合“巴山优才计划”资助扶持条件的,由同级财政按规定发放安家补助和工作补贴。
(十三)市财政对在我市生产经营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研发团队10万元、5万元的财政补助。
(十四)龙头企业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在政策范围内按农用地管理。农业产业化规模种植、规模养殖项目用地,在政策范围内按农用地管理。
(十五)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用电、用水,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苗、种植、养殖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十六)对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苗、种植、养殖的用水免征水资源费,其他计划内的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
享受以上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企业注册地在巴中市辖区,有关奖补政策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主申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以上措施若与有关政策重叠的,标准就高执行,不重复奖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本级建立由市委农工委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委、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农业产业化发展形势,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细化对口帮扶责任单位,推动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步伐。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龙头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做好指导服务。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新情况,反映新问题,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加强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做好市场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规范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保证持续竞争力。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为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信息。支持重点龙头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服务会员和农户。
(三)增强利益联结。推行“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公司+农业微型企业”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利农户,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参与利润分享,形成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生共赢的合作模式。
(四)注重总结提升。认真总结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发展现代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业产业化发展成就和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常态化机制,对发展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