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第8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的请示》(恩府〔2025〕5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2024年第8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区群乐镇坳盘村1组集体农用地0.1230公顷(含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8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乡镇企业建设。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相关要求,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私家庄园等项目建设。
三、你区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改
变用地性质及位置。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