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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临时管控的公告

2025/09/25 1.5w 阅读 547 点赞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临时管控的公告

2025-09-26 09:40:53来源:巴中市公安局 点击量:

为维护巴中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航空秩序,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公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

2025年9月27日(12:00—23:00)

2025年9月29日(09:00—19:00)

2025年10月6日(09:00—19:00)

2025年10月12日(09:00—19:00)

2025年10月18日(12:00—23:00)

2025年11月2日(09:00—19:00)

2025年11月22日(09:00—19:00)

三、管控区域

巴中市体育中心上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控区。

四、法律责任

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对违反公告规定操纵“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在取得赛事组委会同意后,须按照有关程序向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地点:巴中经开区通州大道7号402办公室,咨询电话:0827-5280321)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