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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平昌县2025年第11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的批复

2026/04/01 5.3k 阅读 426 点赞

平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平昌县2025年第11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平昌府〔2025〕91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呈报的2025年第11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县得胜镇石马社区1组集体农用地2.3344公顷(含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3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乡镇企业建设。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相关要求,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私家庄园等项目建设。

三、你县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及位置。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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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