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6年4月2日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决定:
李玉梅同志任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陈芳同志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委员会
经2026年4月2日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决定:
李玉梅同志任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陈芳同志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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